作品属于公共领域是什么意思?
整体上不再受版权保护,属于公众或可供公众使用的状态。
公共领域的作品对所有人都可用,并不受任何版权保护。当版权过期或以其他方式被放弃时,作品便属于公共领域。此时,公众可免费使用该作品。
作品何时属于公共领域?
作品进入公共领域的最常见的方式是版权到期。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作品的创作者在其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特定年限内都是主要的版权持有者。以《傲慢与偏见》为例。简·奥斯汀于 1813 年撰写此书,1817 年去世。根据现代版权法,在她去世后的 70 年内(适用于加拿大),她的遗产仍然是主要的版权持有者,这意味着在加拿大,《傲慢与偏见》于 1887 年进入公共领域。
需要注意的事项:
- Kobo Writing Life 不再接受新的公共领域作品。
- 版权法和时间限制因国家/地区而异。
- “终生 + x 年”的规则并不具有决定性。一些作者的遗产在原作者去世很长时间后仍持有版权。